⑴灌漿時,日平均勻溫度不應低于5℃,灌漿完畢后裸露部分應及時噴灑養護劑或覆蓋塑料薄膜,加蓋濕草袋保持濕潤。采用塑料薄膜覆蓋時,水泥基灌漿材料的裸露表面應覆蓋嚴密,保持塑料薄膜內有凝結水。灌漿料表面不便澆水時,可噴灑養護劑。
⑵應保持早強無收縮灌漿料處于濕潤狀態,養護時間不得少于7d。
⑶當采用快凝快硬型水泥基灌漿材料時,養護措施應根據產品要求的方法執行。
⑷冬季施工,工程對強度增長無特殊要求時,灌漿完畢后裸露部分應及時覆蓋塑料薄膜并加蓋保溫材料。起始養護溫度不應低于5℃。在負溫度條件養護時不得澆水。
⑸拆模后水泥基灌漿材料表面溫度與環境溫度之差大于20℃時,應采用保溫材料覆蓋養護。
⑹如環境溫度低于水泥基灌漿料要求的最低施工溫度或需要加快強度增長時,可采用人工加熱養護方式;養護措施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規程》JGJ104的有關規定。